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認為,校園零體罰可促使教師發揮教育專業;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說,該會與教育部將於明年六月前合作制訂施行細則與注意事項,希望不要讓老師有「被繳械」的感覺。(摘自蘋果日報)

懿君您好:

以下乃個人對全國教師會吳忠泰先生對於立法禁止體罰學生讓老師感到有「被繳械」的回應,敬請不吝指正,謝謝您們。

敬祝 平安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
黃育旗 敬啟


受過高等教育貴為全國教師會理事長的吳忠泰先生,顯然思維有問題。

1. 教師只是所有職業別項目之一。
2. 教師的薪資來自全國納稅人。
3. 納稅人就是教師的雇主。
4. 受雇於人,本就應該忠於其應盡之職責,倘有教師自認為教育工作困難,小孩容不易教,那就是本身專業可能不足,豈可怪罪學生不好教。

就好比您受雇於一家送瓦斯的公司,每月的薪水都是由負責人支付,可以因為送瓦斯粗重,遇有公寓沒電梯的,還得爬上爬下,天氣熱滿身大汗,遇到下雨淋到滿身都是溼淋淋的,嚴冬氣溫寒冷,凍到手乾裂等不堪勞苦而對瓦斯桶出氣嗎?可以天天向雇主抱怨嗎?

除非您不想或不須要賺這個錢,或是您有其它更好的本事另謀高就,大可辭掉您不喜歡工作,怎能對雇主的產品(孩子)出氣?台灣話有一句名言:吃人的飯,犯人的問(必須用台語唸才正確)。

5. 如果因為通過立法謹止體罰讓老師有「被繳械」的感覺,那麼瓦斯公司雇用您送瓦斯只能按時按月支付薪水,連訂定雇佣契約和工作守則都不可以嗎?天底下有這樣的遊戲規則嗎?

6. 文明的國家都以照顧和關懷社會弱勢者,如兒童、婦女、老人、殘障等為文明的基本精神,我每年接見很多外國訪客,不少外國訪客來台數趟之後都告訴我,從全台灣到處普遍都看得到的天橋和地下道就可以想像台灣還停留在很野蠻的社會,看不到重視殘障和弱勢者的權益,嚴重違反公平使用天橋和地下道的權利,殘障者和弱勢者的天橋和地下道公平使用權被嚴重剝奪,一個創造所謂經濟奇蹟另全球刮目相看的台灣,竟是犧牲這麼多原本應該更加被照顧被關懷弱勢者的權利,不無令人感到遺憾。

可見特別重視、關懷、和照顧弱勢者的精神,還有待大家更加把勁不斷共同學習。

7. 兒童就是社會弱勢族群之一,亦因此全球無不努力設法保護弱勢兒童,教師只是職業項目之一,工作屬性不同,尤其教師全都受過高等教育,可以不懂或忽視、抑或違反這種的文明精神嗎?

8. 倘文明國家的教師可以做到不打罵學生達到教學功能和目的時,如果我們做不到,我們還能算是人嗎?在過去的18年裡,每年都至少有一萬個台灣小留學生被送到世界各國,目前分佈在大約有21個國家,個人因這個業務的關係,18年來曾經拜訪過11個有台灣小留學生的國家,超過132所有台灣小留學生的外國學校,從未聽聞過有台灣在海外的小留學生被外國老師打過,如果有,我保證絕對是頭條新聞,且如果,那位體罰的教師亦一定會被判刑。

也深信全國教師會的教師週遭有很多教師同仁相當多數移民到各國,全國教師會的老師應不難從它們週遭一些原來在台灣亦是從事教師的同仁移民外國後口中得知外國是否有打罵教育?倘台灣全國教師會有人有興趣,個人願意組團帶隊陪同參訪各國的外國學校,真的假不了,假的亦真不了,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真理是越辯越明。

9. 人類之所以須要受教育,就是不斷追求文明,過去的台灣社會不尊重女性,現在已慢慢學習到並懂得西方文化的 Lady first女士優先,過去有很多女性經常性被部份有暴力傾向丈夫拳打腳踢,如今亦有了家暴法,能說這個立法是錯的嗎?全國教師會還想繼續頑抗這種進步的潮流嗎?

特別註明:這幾年來,當我不斷談到納稅人的精神時,亦不斷有包括軍公教人員挑戰我說:它們亦是納稅人。事實上亦沒錯,軍公教當然亦是納稅人,但是、請別忘記:您們的薪水有我們納稅的錢,我們的薪水可沒有軍公教納稅的錢。

因為我們沒有支領政府的薪資,所以、我們是原始納稅人 The origional Taxpayer,這是美國田納西州立大學一位財稅和經濟系教授告訴本人的一個觀念,提供大家作參考。

如果大家都能夠自我稍加調整一下觀念,把人與人之間放在平等的基準點,只要是人,只要是有生命的,都應該被尊重,不管是大人小孩,或是老人,越是弱勢者,越是更應該受到關懷,受到照顧,受到種種的扶持幫助,這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多關懷和照顧社會弱勢者遠比每星期上教堂,天天早晚燒香拜佛更有意義,更有功德,只要懂得自我放下,勇敢負責任的丟棄代表暴力非文明的教鞭,學習和學生做朋友,給他們多一些鼓勵,多一些肯定取代打罵責備,一定會造就出更多社會上有用的人。

全國教師會教育論壇http://forum.nt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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