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網路如此發達,網路上幾乎要什麼有什麼,下載率最高的不外乎是院線電影、流行音樂等。雖然智慧財產權一直被強調,但是免錢的好康誰不想要呢?

  在資源這麼豐富的情況下,我覺得有產生了一種有趣的現象。那就是選擇性的支持智慧財產權。就拿我為例,我的中外文流行歌全部都是使用下載資源取得的,然而我對新世紀音樂與鋼琴輕音樂卻情有獨鍾,這樣的情況下,即使是一片360元的CD我也是買了20幾片絕不手軟。另外我很喜歡看電影,於是我也會下載電影來看,不論是上映的或是未上映的,甚至是台灣沒有上映的電影,只要有片就下,號稱沒有抓不到的電影(XD)。但是有些電影感覺若是真的很喜歡,我仍願意掏腰包到電影院欣賞。

  雖然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觀點有所違背,但從我的觀點看來,網路並沒有完全扼殺了版權問題,反而可以讓賺飽一般小老百姓血汗錢的公司和廠商得到一點教訓。若是他們的電影或音樂真的那麼好,還是會有許多人願意拿出大把的鈔票來購買。若只是想推銷泛泛空洞的不良作品,那只能等著免費被下載!如此一來可以造成良性的競爭,除了公司廠商需要把產品品質做全面的提升,消費者也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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