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風雨漸小,
所以我回宿舍睡覺。
放棄了一晚七千八的套房,
回到自己熟悉的小窩來。

結果睡到自然醒,
又是要上班。

本來以為是午班上到三點,
沒想到是到四點。
好吧,就給他做到四點好了。

今天一個人跑上區B,
沒想到另一個B沒有來。

於是我很認命的一個人做兩個人的工作,
中間有拖盤來不及清,還好有Adder幫忙清。

三點多,想說再努力一下四點就可以下班,
沒想到事情多,人又少,我一直加班到四點半,
想說差不多弄完了,結果又被派去做別的工作。

我是覺得加班,真的沒差啦,
但是要事先說好吧......

越做越度爛,這是除了覺得自己能力不被重視之外,
第一次對上班感到厭惡吧。
後來五點到了,我打了卡時間也不寫就閃了。

我不在乎他給我多少錢,
我可以很大聲的說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匯給我工資,
我只在乎我學了哪些東西。

沒有錢,以後可以再賺,但是時間不會重來。

本來覺得可以留下來繼續工作,
現在我覺得越來越無力。

不過...等我時數做完再來想去留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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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john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